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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证合一”还没办?过渡期即将结束,小心惹上大麻烦!

“三证合一”或“五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:

过渡期: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,原发证照继续有效。

截止期:2018年1月1日,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,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

注意事项:“三证合一”或“五证合一”后,存量纳税人营业执照(税务登记)发生变更,工商部门收缴原税务登记证,同时核发“一证一码”营业执照,此项工作应于2017年12月31日截止。换发后,证照号码将从15位升位到18位。所以请纳税人及时换照,也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。

So,今年年底还不换发新照,那么原来的证照都不会生效了!

营业执照失效了,不能够经营了,也不会自己注销,确定要放任不管了吗?这可是要面临诸多惩罚和限制的——罚款罚到脚软,再不听话就被列入“黑名单”,限制相关负责人另外注册公司、限制名下其他公司办理变更业务、限制乘坐高铁飞机、限制出国等等,想想这些后果都脊背发凉。

如果企业还想继续经营,那么就要乖乖换发新照,持有新的营业执照才能够办理企业信息变更等业务。

“三证合一”进行前软件的操作步骤

1、当天请勿开具发票

2、确认软件中所有发票全部上传成功

【系统设置】--【系统参数设置】--【参数设置】--【网络配置】中(检查服务器地址、服务器端口是否为当地税局指定,各省服务器地址和端口详见阅读原文)---点击【手工上传发票明细】,提示“未上传发票份数为4,确定要上传嘛?”点击【确定】等待上传成功即可。见图2所示:

图 2

PS:上传发票上传成功后,再次点击【手工上传发票明细】,提示“未上传发票份数为0张,不需要上传!”即可。


您以为这么简单就完成了吗?

错、错、错

完整版操作流程请查看

“三证合一”进行前软件操作步骤

 


办理新证后,怎么办?

领取“一照一码”营业执照后,企业无需再到质监部门办理任何手续,让纳税人可以少跑几趟腿了,但是税务的事情仍有很多手续要跑。


一是领取执照后15日内,将其财务、会计制度或处理办法报送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,并向税务机关报告企业全部存款账号。


二是首次发生纳税义务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业务,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报《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》。虽然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,不予处罚,但是在这仍然提醒财务人,这些事情越早越好。


三要处理好专用发票问题。变更当月将收到的进项发票全部认证完毕,将手头结存的专用发票尽量全部开具完,如果企业无法全部开具完,就需要在该月内作废剩余空白发票、制作核销清单并拿到国税窗口核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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